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是什么?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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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吉林省人事厅职称面试,具备良好吉林省人事厅职称面试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吉林省人事厅职称面试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资格。

4、自由职业者、离岗创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5、职称申报不与申报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挂钩。

第十八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倾斜。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学习经历,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第二十条 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2022年9月17.18.19日吉林省职称答辩地点

根据查询相关 *** 息吉林省人事厅职称面试,2022年9月17.18.19日吉林省职称答辩地点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教育中心(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市高新区超强街与创意南路交汇十字路口东行50米质检园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9月14日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吉林省人事厅职称面试,将省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吉林省]吉林省人事厅职称面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

2021年吉林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按照《2021年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吉林省人事厅职称面试的通知吉林省人事厅职称面试,以下内容为吉林省人事厅职称面试

2021年教师职称评聘时间为4月份和9月份递交申请材料吉林省人事厅职称面试,6月和12月进行评审。

申报流程如下:

确认申报条件: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吉林省人事厅职称面试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审核: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2020年长春市中级职称评定面试时间

吉林长春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至9月7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教材变动

相对于2019的21章内容来说,中级会计实务教材从章节上就有所减少,共有19章的内容。

具体体现

1.原教材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内容删除,教材由21章内容调整为19章,各章涉及到“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表述都删除;

2.由于新的租赁准则的颁布,教材将“融资租入”“经营租赁”等说法删除;

3.教材的顺序也进行了微调,如“无形资产”调整到“投资性房地产”之前,“财务报告”调整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之前,这样调整使学习顺序更为合理;

4.同时,教材根据最新的增值税率将教材例题进行了更新;各章涉及报表项目的内容也根据最新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