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首先个人申报然后提交材料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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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其次单位审核各单位人事部门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逐级报送至省人社厅。评委会受理。省人社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级别关系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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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省环境监测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大专学历毕业几年能参评副高

高级职称评定: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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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省环境职称,吉林环保技术工程师

如何查找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

医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与形式都是根据各个地方的政策来决定的,没有一个准确的时间,你可以去你们那个地方的地卫生局去打听打听啊,凡事都要自己主动哇。国家医学考试上查询执业医师助理的成绩查询时间每年每个地区的公布时间不同可执业医师考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成绩查询入口差不多都是12月正式开通,参加了执业医师笔试考生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

省 *** 各有关部门,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学)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 第16号),为与各部门、各地方共建、共用、共享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全面提升我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水平,我厅决定补充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是我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应由省内高层次专家组成。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国内外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咨询、评审等相关工作。

(一)环保专家要求。

1.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作为主要技术人员(排名前三位)承担过省部级以上与环境领域相关科技项目;

(2)主持编制过国家环保部审查的重点区域或重大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2.其他单位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教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并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工作;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并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五年以上,并近三年主持编写过国家或省审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个及以上;

(4)环境保护行政机关退休人员,从事环评审批、环境管理等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十年以上。

(二)行业专家要求。

1.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对本专业技术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显著研究成果;近三年内,撰写过论著或在SCI上以之一作者发表过论文。

2.其他单位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在专业技术领域或管理岗位具有精湛的专业技能或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并从事本行业生产流程、工艺设计、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十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本次补充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申报。

(一)申报材料

1.自荐或被推荐专家应填写《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扫描件、环评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推荐的,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后,还应填写《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方式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请于2017年3月31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112495270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我厅将在4月15日前完成推荐专家的审核工作,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征集为补充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已经入库的专家不用重复申报;

(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尽快将专家征集文件转发或通知到相关人员,确保补充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我厅将建立《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对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符合相关要求的专家经审核后随时补充进入专家库,经考核不能承担相应工作或违反纪律及职业操守的专家将被劝退或清除出专家库。

省 *** 各有关部门,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学)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 第16号),为与各部门、各地方共建、共用、共享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全面提升我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水平,我厅决定补充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是我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应由省内高层次专家组成。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国内外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咨询、评审等相关工作。

(一)环保专家要求。

1.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作为主要技术人员(排名前三位)承担过省部级以上与环境领域相关科技项目;

(2)主持编制过国家环保部审查的重点区域或重大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2.其他单位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教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并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工作;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并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五年以上,并近三年主持编写过国家或省审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个及以上;

(4)环境保护行政机关退休人员,从事环评审批、环境管理等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十年以上。

(二)行业专家要求。

1.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对本专业技术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显著研究成果;近三年内,撰写过论著或在SCI上以之一作者发表过论文。

2.其他单位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在专业技术领域或管理岗位具有精湛的专业技能或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并从事本行业生产流程、工艺设计、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十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本次补充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申报。

(一)申报材料

1.自荐或被推荐专家应填写《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扫描件、环评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推荐的,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后,还应填写《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方式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请于2017年3月31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1逾期不予受理。

我厅将在4月15日前完成推荐专家的审核工作,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征集为补充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已经入库的专家不用重复申报;

(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尽快将专家征集文件转发或通知到相关人员,确保补充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我厅将建立《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对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符合相关要求的专家经审核后随时补充进入专家库,经考核不能承担相应工作或违反纪律及职业操守的专家将被劝退或清除出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