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7.18.19日吉林省职称答辩地点

根据查询相关 *** 息,2022年9月17.18.19日吉林省职称答辩地点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教育中心(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市高新区超强街与创意南路交汇十字路口东行50米质检园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9月14日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将省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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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长春市教师职称答辩时间

2022长春市教师职称答辩时间2022年1月20日 8吉林省职称答辩的通知:00

一、答辩人员范围

(一)2022年1月15日(周六)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经济、统计、农业、群众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职称且符合申报条件缴费成功吉林省职称答辩的通知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22年1月16日(周日)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工程和教师系列职称且符合申报条件缴费成功的人员。

二、答辩地点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净月校区(长春市净月区聚业大街6566号,聚业大街与天泽大路交会南行1公里)。

三、答辩提交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吉林省职称答辩的通知

2.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3.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正反面打印)1份,并加盖公章;

(照片和《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装入A4纸大小档案袋,封面写上“姓名+单位名称+申报专业+联系方式”)

4.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5.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本人签字)(详见附件3)。

四、答辩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报到。每组前35名答辩人员于当天早上7:30前报到,每组第36名(含)以后答辩人员于当天中午12:00前报到,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4.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无法参加答辩的人员需所在社区出具居家隔离证明,需在1月13日17:00时前向省人社厅报备,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经审核通过后可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答辩,其他原因无法参加答辩的一律不允许远程答辩。

联系人:王晶

联系方式:0431-81120720

邮箱:13943576123@139.com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

1.2022年1月15日答辩人员名单2.2022年1月16日答辩人员名单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11日

原标题:关于省人社厅职称评委会组织开展经济、统计、农业、群众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工程和教师系列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标题:《事关职称吉林省职称答辩的通知!吉林省人社厅发布重要通知!》

[吉林省]吉林省职称答辩的通知,吉林省正高级职称答辩时间

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何时考试何时答辩

关于2022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 笔试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申报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参评人员:

现将2022年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申报2022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初审通过并完成交费的人员(不含“2021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笔试合格成绩有效人员”)。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9月15日(周四)12:00—15:00。11:00开始签到入场。

2、考试地点:吉林维航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珠江路439号。

三、考试要求

1、建议考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一小时抵达考场。

2、本次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自行携带身份证、笔、计算器和装订成册的资料。

3、在查看完吉事办“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后,考生应将手机关机,连同其他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四、其它事项

1、参加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考试人员,在9月14日10:00前扫描报名二维码(见附件1)登记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2、2021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笔试合格成绩有效人员无需参加本次考试,直接进入答辩阶段。

3、考试结束后,省财政厅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022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按长春市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做好相关考前准备。进入考场前须提供绿色吉祥码、行程卡信息、体温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

2、不能出示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未解除隔离,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考试当天须上交的纸质材料:(1)考试结束前48小时内(建议考前1天)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吉事办”查询的“核酸检测结果”截图或医院检验结果报告单均可);(2)本人签署的《参加吉林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考试(工作)人员个人防疫承诺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