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程师类职称,没凭过初级,可以直接凭中级吗
没有初级职称是可以直接报考中级吉林省工程师职称,只要符合下面吉林省工程师职称的条件就可吉林省工程师职称:有专科文凭。有注册过的从业资格证,就是挂* 单位的。一定的工作年限,专科满五年,本科满四年。 拓展资料: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大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大学本科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吉林省建筑工程中级职称好过么
好过。在吉林省建筑工程中级职称考试中,考试的通过率在70%到80%,考试难度不大好过。中级职称是中级工程师,报名条件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上。
吉林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在哪领取
吉林省人事厅领取,但是一般都可以邮寄,你在官网申请就行。
职称均为人事部门或者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评发证的。
办证流程为:工作单位根据任职资格文件,提供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填写证书发证名册、打印证书,审核无误→市人社部门汇总→报省人社部门盖章→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回证书并负责发放。
吉林省工程类可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吗
可以。根据《吉林省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八款吉林省工程师职称,吉林省工程类可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具备规定吉林省工程师职称的学历、年限要求吉林省工程师职称,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吉林省工程师职称的,可由行业内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
吉林省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
2.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材料要求:
1.更高学历证书彩色扫描件。
2.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3.个人详细工作履历。
4.专业论文。
职称制度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能力的一项主要制度,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才科学配置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2019年2月,为扩大职称制度改革效能,北京市新修订出台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从高校教师分类评价、职称和岗位聘期制、加强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三个方面,完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北京模式”。
吉林省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标准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工程、农业畜牧(兽医)、经济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和全省相关工程系列(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申评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吉林省工程师职称:
申评条件吉林省工程师职称:工程和农业(畜牧)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参照《吉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吉人联字〔2004〕48号)中的研究员申报条件执行。
《吉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吉人联字〔2004〕48号)中对于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规定如下:
(1)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科学研究事业,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2)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三、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7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12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5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三、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主持完成或参与主持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解决吉林省工程师职称了研究工作中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二)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解决吉林省工程师职称了研究工作中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三)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四)指导研究生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或开发工作,效果显著。
(4)第五条 学术(技术)成果条件
三、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1项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6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的主要完成人(前4名)。
(三)省(部)级奖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和市(厅)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1项的主要完成人(前4名)。
(四)市(厅)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2项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五)在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获得发明专利2项(主要发明人),并在实施或技术 *** 中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重大科技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主持完成的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前2名)。
(5)第六条 论文、著作条件
三、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专著1部(之一作者)。
(二)公开出版专著1部(主要编著者)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
(三)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不少于2篇)。
(四)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以及申请并公开具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主要发明人)。
(6)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三、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破格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
(二)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主要发明人),并在实施或技术 *** 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
(四)在学术上提出有创见性的重要理论,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有重大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并为国内外同行广泛引用。
(五)工作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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