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职称评定
2021年吉林省职称评定出台新的政策吉林省职称审核 *** ,当然每个人都是对号入座吉林省职称审核 *** ,关注与自己相关的信息,我们的学校地处偏远山区,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乡镇学校,优秀的领导们自然都是能够评上高级的,剩下的资深老师也有入围的,全校140人,在2018年整改职称的那一年, 一级和高级在2017,2018年度晋级分别为三十多人和二十多人。在2019年教龄满30年的,不占晋级名额晋级不到十人。这是属于大批晋级,才进吉林省职称审核 *** 了这么多人。以后的时候是退两个晋一个,退一步不晋级,现在就是本学校首先竞争排名,排得进去才有资格。上次晋高级,就是因为没有论文,导致有些人没有了晋级的资格。2021年吉林省又下发新的职称评选要求,与小学相关的就是这样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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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续开展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职称评聘工作。启动开展吉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继续采取中、省、市、县分级直报的方式,在全省评定200名左右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同时,重点向乡镇及以下教师倾斜,对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满30年且现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单设推荐比例、单独推荐、单独评审、择优评定。对连续在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学一线工作满30年,且现仍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可直接评定高级教师职务,不占单位岗位核定职数,实行特设岗位聘任。对连续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任教满30年,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不满10年的教师,任一级教师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破格申报评聘高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受推荐指标数额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实行特设岗位聘任,通过比例不得超过60%。正常启动开展全省中小学一级和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31日。
中小学一级和高级职称申报实行职数加1法,是指各中小学校按照本学校相应级别空岗数40%(四舍五入)计算出的职数加1进行推荐;没有相应级别空岗的中小学校,结合每年底前退休人员数量,按照退2评1、退3以上评2的原则核定职数,也按照职数加1进行推荐。核定不出相应岗位职数的中小学校不进行推荐。
对于我这样刚晋级一级才三年的,如果等教龄满30年的时候,也正好一级满十年,也就是我要等7年后才有机会晋高级,因为如果按排名,我前边还有50人等晋高级,期待他们都进去了,我才有机会吧,有的时候想想时间才是硬道理吧,就像河南的那个艳艳老师,2021又错过了一次,各项指标都不错,就在不记名评选中落了下来,只能说是人缘不好,人情世故,在这时候就出现作用了,评职称也是一个时候一个变化,既然选择了从教,那就得挨得住寂寞和清廉,从心接受,也许日子还会过得快些,也过得快乐些,可是七年后我也是知天命之年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谁都看不破!
吉林省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
长春市教育局 *** 0431-88787016。
根据 *** 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教育局,为市 *** 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
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机关财务、信息、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长春市教育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市 *** 规章草案。
2、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长春市教育局
吉林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首先个人申报然后提交材料等待。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其次单位审核各单位人事部门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逐级报送至省人社厅。评委会受理。省人社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级别关系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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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长春市教师职称答辩时间
2022长春市教师职称答辩时间2022年1月20日 8:00
一、答辩人员范围
(一)2022年1月15日(周六)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经济、统计、农业、群众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职称且符合申报条件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22年1月16日(周日)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工程和教师系列职称且符合申报条件缴费成功的人员。
二、答辩地点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净月校区(长春市净月区聚业大街6566号,聚业大街与天泽大路交会南行1公里)。
三、答辩提交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3.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正反面打印)1份,并加盖公章;
(照片和《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装入A4纸大小档案袋,封面写上“姓名+单位名称+申报专业+联系方式”)
4.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5.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本人签字)(详见附件3)。
四、答辩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报到。每组前35名答辩人员于当天早上7:30前报到,每组第36名(含)以后答辩人员于当天中午12:00前报到,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4.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无法参加答辩的人员需所在社区出具居家隔离证明,需在1月13日17:00时前向省人社厅报备,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经审核通过后可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答辩,其他原因无法参加答辩的一律不允许远程答辩。
联系人:王晶
联系方式:0431-81120720
邮箱:13943576123@139.com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
1.2022年1月15日答辩人员名单2.2022年1月16日答辩人员名单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11日
原标题:关于省人社厅职称评委会组织开展经济、统计、农业、群众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工程和教师系列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标题:《事关职称!吉林省人社厅发布重要通知!》
2022年9月17.18.19日吉林省职称答辩地点
根据查询相关 *** 息吉林省职称审核 *** ,2022年9月17.18.19日吉林省职称答辩地点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教育中心(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市高新区超强街与创意南路交汇十字路口东行50米质检园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9月14日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吉林省职称审核 *** ,将省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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