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职称股有实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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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县级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有个职称股(通俗也叫职称科)。职称股负责本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定级、初级职称、中级职称的评定工作。

吉林市人社局几号文件七级晋升5级条件

没有文件。

吉林市人社局职称科我国吉林市人社局职称科的副高职称对应专技岗的七级至五级。也就是说吉林市人社局职称科,副高职称的更高级别是专技岗五级。而惯常的做法吉林市人社局职称科,才晋升的副高职称只能享受专技岗七级,然后逐步升到六级,五级。但一个事业单位,对副高职称的七级、六级、五级是有比例的,不是所有副高职称都能被聘为五级,直接聘五级的更是没有啊。

[吉林省]吉林市人社局职称科,吉林市人社局官网职称公示

人社局有哪些科室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3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 *** 信息公开、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2、研究室。

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3、法规处。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 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工作。

4、规划统计处。

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并对外发布统计数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决策统计分析系统建设;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5、职位管理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以及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的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和任职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市 *** 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手续。

6、考试录用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组织本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

7、考核奖惩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等规定,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承担以市委、市 *** 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 *** 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8、教育培训处。

负责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9、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拟订本市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来京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因公赴国(境)外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负责市属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并指导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对外交流和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10、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组织拟订本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促进城乡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负责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关停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协调、指导。

11、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拟订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2、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完善本市和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

13、流动调配处。

拟订吸引外埠人才、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政策以及高端人才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才余缺调剂和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解决夫妻分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政策范围内各类人员的调京、家属“农转非”以及知青安置遗留的有关工作。

1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

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负责离校后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拟订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15、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本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拟订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

1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指导实施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及职称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按照职责分工,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17、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

拟订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家高层次专业技术后备人才的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博士后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

18、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19、劳动关系处。

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工时、休息休假标准,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办法;

拟订企业更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20、公务员工资福利处。

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离休、退休政策;

负责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审核统发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分析、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工作以及市级机关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21、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

负责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核定与管理工作。

22、职工养老保险处。

拟订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标准及基本养老金、福利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23、居民养老保险处。

拟订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的具体政策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则和流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24、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

拟订本市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并组织实施;

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标准、办法并监督实施;

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险救助工作;负责核定本市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人员资格及公费医疗经费预算工作。

25、工伤保险处。

拟订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拟订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拟订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

26、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本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组织社会力量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

组织受理投诉举报,查处相关案件;监督审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机关专项经费及所属单位审计工作。

27、调解仲裁处。

指导协调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措施;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有管辖争议的案件;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

28、 *** 处。

负责依法接待处理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并研究提出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建议;调查群众反映的特殊困难,提出解决意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矛盾排查与调处工作。

29、财务处。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30、人事处。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安全保卫、统战等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扩展资料:

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全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会议,要求依法从严查处一批欺诈骗保案件。

11月21日,牡丹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医保基金是社保专项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

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不仅是重大民生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但是,由于医保基金监管的对象点多、线长、面广,少数不法分子利欲熏心、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欺诈骗保事件仍有发生,社会不良影响很大。因此,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志在必行。

会议要求,高度重视打击医保诈骗工作,始终坚持“零容忍”和严打方针不动摇,要依法从严查处一批欺诈骗保案件,从严惩治一批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

从严处理一批组织者、策划者、获利者,有效遏止“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揭短亮丑,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的目的,更大程度减少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吴进岭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人社局有哪些部门

问题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哪些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 *** 、安全保密、目标管理、财务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编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三)录用调配科

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四)考核任免奖惩科

负责组织全市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指导协调全市非领导职数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市直行政机关非领导职数相关管理工作;承办公务员考核、奖励、表彰事宜;承办市人民 *** 有关干部任免事项;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

(五)职称科

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组织享受 *** 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外来专家和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拟定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安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审批,并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

(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科(安顺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实施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

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推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监督实施技工......

问题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有哪些部门? 各地内部机构设置有所不同一般有: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3・规划和信息处

4・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5・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与其合

6・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

7・职业能力建设处

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

9・人才开发处

10・公务员录用管福处

11・公务员考核培训处

1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

13・工资福利处

14・养老保险处

15・农村社会保险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

16・医疗保险处

17・工伤保险处

18・劳动关系处

19・农民工工作处

20・调解仲裁管理处

21・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22・机关党委

问题三:人社局有哪些科室 办公室 公务员管埂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培训就业科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 社保科 仲裁科 政策法规科 综合科 等,各地设置不尽相同

问题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哪个部门 就是以前俗称的 劳动局。 如果你毕业后找到工作,那么单位的人事部门就会跑到劳动局的职介,为你办理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存档手续。如果你毕业后还为找到工作,而学校又不负责管理你的档案了,就会把你的档案转到人才或者职介(这要问你学校的人事、组织部门)。如果你是本地人,你可以去劳动局的职介寻找合适的工作,那里经常发布一些 *** 信息,或者举办 *** 会。总之,和你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正所谓:社会保障嘛~~~~呵呵 不知道我的答案能否让您满意

问题五:人社局是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人员调配和政策安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定 *** 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县 *** 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和县 *** 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问题六:人社局和人事局有什么区别 没有任何区别:

(1)以前称为人事局。

(2)现在称为人社局。

问题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什么部门? 30分 一)贯彻实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础和社会保障地方 *** 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发布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实施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拟订中央、省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负责拟订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海外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全市协调劳动关系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市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中央、省驻鄂州单位和市属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问题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都有哪些机构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就业促进中心、 人才交流中心、 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外地劳动力管理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中心、 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浦东新区工伤认定事务管理中心!

问题九:人事局的直属部门有哪些 你说的是下属事业单位吧

人才服务局、信息中心、疗养院等

问题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哪些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 *** 、安全保密、目标管理、财务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编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三)录用调配科

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四)考核任免奖惩科

负责组织全市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指导协调全市非领导职数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市直行政机关非领导职数相关管理工作;承办公务员考核、奖励、表彰事宜;承办市人民 *** 有关干部任免事项;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

(五)职称科

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组织享受 *** 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外来专家和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拟定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安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审批,并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

(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科(安顺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实施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

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推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监督实施技工......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是什么?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市人社局职称科

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吉林市人社局职称科,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吉林市人社局职称科,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资格。

4、自由职业者、离岗创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5、职称申报不与申报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挂钩。

第十八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倾斜。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学习经历,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第二十条 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吉林市人社局2021年高级教师职称什么时候答辩了

2021年12月12日上午8:00。

根据我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组织2021年晋升高级职称教师进行学术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参加答辩人员凡申报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晋升教师高级职称学术答辩。二、答辩时间、地点1.答辩时间:2021年12月12日上午8:002.答辩地点:科技楼十一层会议室三、答辩形式1.本人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内容包括:单位(部门)、学历学位(在何校取得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所授课程名称和申报职务、近5年学术研究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所解决的理论实践问题、答辩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学术创新点。2.学术答辩。学术答辩以问答为主、主要考察参评人答辩论文的真伪、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其教学科研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位置和作用。评委根据答辩者提交的论文和总结,拟出3道答辩题,由答辩者从中选择2道题回答。参评人回答问题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点评。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观点,参评人和评委可书面呈高评会裁定。3.答辩过程全程录像,允许参加答辩人员及其他人员旁听。为了维护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答辩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可向校纪委和人事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