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参照公务员后如何套改工资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

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确定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迁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扩展资料:

参照公务员套改工资要求规定:

1、省直批准参照管理单位,其工勤人员原则上执行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党校、行政学院等仍有部分内设机构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的参照管理单位,其工勤人员原则上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制度;市、州、县可参照执行。

2、2006年6月30日前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按参公管理登记确定的行政职务套改工资,并按实际任职时间累加计算任职年限。

3、对原来担任领导职务,参公登记时由于组织原因(非个人原因)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可按领导职务工资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

[吉林省]吉林省参公单位职称套改,吉林省参公人员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参公,对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在是不公平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极大地伤害了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感情。有几个问题实在想不通,成了我们心里难以解开的结,请上级领导体恤这些莘莘学子的艰辛,重新审视“参公”的政策,给我们一个能体现公平合理的生存环境,一缕充满阳光的生机。

想不通之一: 我们这些都是临近退休的中老年人,在临近终点的时候,一声哨响,一生所有的努力全部白费,参公前的奋斗一概不算数,一切从头重来。不管吉林省参公单位职称套改你的学历、职称如何,只能按科员套改工资,和那些上山下乡选调的人员及刚参加工作的同志处于同一起跑线。是不是恢复高考后的大学本科毕业文凭,一参公就变得毫无意义?经过层层评审的职称,怎么一参公,瞬间就烟飞灯灭,省人事厅盖的钢印如同地瓜印一样变得没有一点的效用。因为我们刚参加工作时就在事业单位任职,只能从专业技术职称去努力进取,如果当时事业单位就实行公务员制度,那我们无话可说,谁叫吉林省参公单位职称套改你不努力进取,在官埸上混个一官半职,按科员计薪是活该。等到我们临近退休,等待我们的却是无情的一击。

想不通之二: 既然参公单位不实行职称制度,对毕业文凭也不再是调薪的根本依据,但新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的起点却是大学本科吉林省参公单位职称套改;研究生的起点是硕士,转正后即可按副科级调薪。而我们毕业了近三十年的大学本科却只能按“科员”来对待,这公平吗?如果硕士、博士是按科员站在参公的同一起跑线上,我们没有话说。明明有差别,起点线不一样,而毕业了近三十年的本科毕业的我们却只能等同于普通职工,如果换位思考,未知先生你是何想法?先生,积点功德吧。

想不通之三: 根据国家的参公政策,全国各地对参公的事业单位制定的政策,大都是从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据了解天津、江苏、浙江、湖北、重庆等省市的做法,就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执行“老人老办法”的政策。如重庆市长寿区 ***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之后,要根据单位的规格、原任职务、年龄、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等综合确认参公人员的新任职务。如原任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聘任时间满三年的,参公后原则上确认为副主任科员。对工作年限满15年,聘任年限满3年的,可确定为主任科员。湖北省对参公单位职称的套改是正高级职称按正处级套改,副高级职称按副处级套改。而我省对参公单位的中高级技术专业人员怎么就这样狠,一刀下去,腰斩没商量!

想不通之四: 在公务员队伍中,属于工人编制的工勤人员,经过考核考试,可以按高级工来确定工资。而我们这些具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这次按“科员”调整工资后,工资水平连一个取得高级工的工勤人员都比不上,真叫人欲哭无泪,这世道怎就成了这个样呢?想当年,辛辛苦苦、寒窗苦读五年,职称评聘过一关就要脱一层皮,受尽磨难,才取得中高级职称,一参公,怎么文凭、职称说不算就不算了呢?为什么不考虑新旧接轨中,对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不公的弊病呢?在一连串的想不通之后,心里总还抱着一线希望,毕竟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党,阳光总会普照大地。恳切地盼望 *** 以及领导在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政策上,要有连续性的政策和举措,能够关心一下我们这些参公单位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问题,让我们这些从事技术工作的同志更加安心做好本职工作,更有信心地在行业技术发展做出专业技术人员更多的贡献。 目前我省各地参公单位的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工资套改中存在的问题特别突出。涉及人数较多,恳请省人事厅尽快出台合理的参公单位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套改文件,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恢复原来相应的套改级别。

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公后工资套改的依据和政策。

无行政职务的市、区属参公单位人员:我们这里副高职称套改为正科级,中级职称和工龄较长的初级职称人员套改为副科级。

公务员技术类职称套改是什么?

意思:

1、按现任职务套改,直接确定级别。

2、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级别高套一级。

3、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不变,档次就近就高确定。

1、实施范围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5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一)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2、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上述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公务员。

3、套改办法

(一)职务工资

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二)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

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

中级职称转参公工资怎么套改

首先,参公不是职称。只能说事业编如何转变为参公编,可以走调任程序,事业单位副科以上职务实职满两年,在参公单位有相应空缺职务和编制的情况下,可以调去参公单位任职,从而实现转换。

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任何政策的制订出台都应体现社会的进步。希望政策的制订者多考虑考虑这些知识分子,这些同志不是新进人员,而是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事业单位,今天他们已经干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取得了中、高级职称,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如果仅仅因为一个单位管理模式的改变要退回原点的科员身份,我们认为于法、于理、于情都是说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