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政工师的流程和条件是什么?

一、评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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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向本单位的职能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所需表格一律使用政工专业类表格职称评审2018吉林政工,不得使用其它专业的表格。

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打印清晰,统一按A4纸规格大小装订完备。其中,表格打印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和字体大小作调整。

(二)单位审核上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和《综合表》的本单位推荐意见栏内。

公示无异议的,再按照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报相应主管单位和初评委。没有初评委的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将申报材料提交属地的区委宣传部。材料截止时间以区委宣传部通知为准。

(三)初评委审核推荐。各初评委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与原件核对盖章,确认无误,评审通过,同意推荐,再报市政工职评办。各初评委审核完成后,原件请及时予以退还。

(四)评审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除《申报表》和《晋升表》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所有原件材料由主管单位和初评委审核把关,无需提交中评委。

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2018吉林政工;已取得参评资格或已获取职称资格的,经查实,一律予以取消。

二、评审条件

(一)1966年底以前原学历中专、高中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1970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工作成绩突出,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高级政工师。

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应的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二)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

凡被选配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上述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由企业按本《意见》的规定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评审任职资格的审批权限,确认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为: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先考核确认为“员”级,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二年,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可确认政工师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认政工师资格。

(三)凡申报政工师以上专业职务的人员,原则上要求掌握一门外语。鉴于历史的原因和我省政工队伍的现状,对我省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外语要求,既要严格掌握条件,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一九七八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按申报档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对一九七八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政工专业人员外语暂不作要求;对从事地质勘探野外作业、矿山、井下等艰苦岗位工作人员,外语要求可给予适当放宽。

(四)专业工龄计算 *** ,仍按首次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凡参加过首次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的人员,晋升专业职务,原则上应具备担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条件。申报高一级职务,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到申报之月止。

对已获得其它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调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后,需转换职务系列的,原则上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政工系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原政工专业年限可连续计算。

对调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前,从事与思想政治工作相近专业工作(如理论、政治教育、新闻、政法等社会科学),而本评定专业职务资格的和属于组织决定干部交流的;

调到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岗位后,要在新岗位试用考察一年后,经考察符合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基本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其原岗位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对在其它工作岗位上,通过上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后,进入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专业工作年限应从取得学历以后算起;

如果取得学历前已在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又确实具有相应水平,取得学历前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年限按闽职改字[1991]17号文件规定计算。

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转业后仍继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其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对确有真才实学,且工作实绩显著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如能提供反映本人已基本具备任职条件的有关材料,可以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评定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评审只在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中进行。

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除符合高级政工师任职条件的1、2、3、4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l)在国家级社科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或译著(不含编辑出版);

(3)经过国家正规高等院校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本专业脱产学习或累计培训两年以上,每次学习时间一个学期以上,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

(4)在大专院校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政工专业、政治理论课程或编写过政工专业政治理论教科书;

(5)国家表彰的全国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运用马列主义、 *** 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的经验,在本省或本行业以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2)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3)获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或省委、省 *** 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工作者。

破格申报政工师除符合政工师条件l、2、3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社科专业刊物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在地(市)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或合作的专著或译著;

(3)经过高等院校相当于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的本专业学习培训累计二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明;

(4)在中等专业学校比较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政工专业、政治理论课程或编写过政工专业、政治理论教科书;

(5)授予省以上的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运用马列主义、 *** 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经验,在本地、市或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2)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获得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或获得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奖起了重要作用。

(3)获得省、部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干部”称号。

扩展资料:

政工师具体评聘对象为:

l、企业党委的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专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3、在行政系列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4、企业工会的负责人,宣教、组织、研究、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5、企业共青团组织负责人和宣传、组织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6、兼有政工或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工师

参考资料:杭州市宣传网-关于做好杭州市政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吉林省]职称评审2018吉林政工,吉林省高级职称评审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是什么?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资格。

4、自由职业者、离岗创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5、职称申报不与申报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挂钩。

第十八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倾斜。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学习经历,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第二十条 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关于进一步明确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关于进一步明确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下面是我为你介绍关于进一步明确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进一步明确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

吉林省人事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

吉人字[2008]7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事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省 *** 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驻省中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就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有关政策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政策规定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学历学位认定的规定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授予的学历学位;中央党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不属于上述院校授予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种培训班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均不能视为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年龄、专业工作年限、任现职时间及业绩成果有效期计算的规定

申报人员的年龄按照申报年的12月31日计算;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均按上一年度12月31日计算(满9个月的可按1年计算);业绩成果有效期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报本系列更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绩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前。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著作论文及奖项确认的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论文,系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副刊、增刊、论文集等刊登的论文均不能作为评审条件中要求的论文。凡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确定的违法刊物、盗用刊号刊物、盗版印刷刊物等刊物上刊发的论文一律无效。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学术(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作为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奖励项目。

(四)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相关规定

1.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级别和有效期限的规定

(1)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其取得的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2)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除要求外语考试达到A级合格标准以外的各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其取得的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3)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国家规定的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其取得的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2.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相关规定

(1)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申报年度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不做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2)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累计取得不相互重复的2个、3个、4个科目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分别评审(聘任)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3)通过考试取得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正高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通过考试取得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副高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通过考试取得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合格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4)从2008年起,吉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省内评审(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凭证。

3.因工作原因在省外参加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必须达到或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国家人事部)合格标准或颁发的合格证书,方可在我省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4.中直单位委托我省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或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国家人事部)合格标准或颁发的合格证书,方可在我省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5.外省(市)委托我省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本省(市)有效的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方可在我省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五)评审公示的规定

从2008年起,除按规定要求申报人申报业绩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外,各级 *** 人事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将其所负责评委会的评审结果集中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未经公示的人员、公示有异义未经核实和核实确有问题的人员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政策规定

各事业单位应按照 *** 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数额,在本单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规定

各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由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吉政办发[1991]38号文件中关于“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的规定负责核准。无业务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核准(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专业系列除外)。

(二)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规定

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或工作满1年,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满3年的人员,经考核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报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核准,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专业系列除外,参加工作后一般按助理级管理,但不办理转正手续);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参加工作即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专业系列除外,不办理手续)。

(三)事业单位中高层次人才聘任的规定

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等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我省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允许低职高聘。上述人员的聘任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更高级别和岗位数额的限制,经主管部门同意,按岗位管理权限报 *** 人事部门核准后,由所在单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通过国家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考试人员聘任的规定

事业单位中取得国家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在 *** 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根据工作需求情况进行聘任;取得职(执)业资格人员,由所在单位在 *** 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根据工作需求情况,按照《全国职(执)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对照表》(附件1)和《吉林省职(执)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对照表(暂行)》(附件2)进行聘任。上述人员办理聘任手续时必须提交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等级合格通知书(或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按政策免试的人员除外)。

各类企业(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关于推行“评聘结合”改革的政策规定

(一)实行“评聘结合”改革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规定

已实行“评聘结合”改革的中小学和高校,在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研究、实验系列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可由所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在 *** 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采取评审、评议、评估、考核、考试等多种方式确定聘任人员,由单位和个人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并由用人单位正式发文公布。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重新组织相应的评聘。

(二)“评聘结合”改革专业系列聘用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规定

从2008年起,实行“评聘结合”改革的事业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由省人事厅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已实行“评聘结合”改革试点学校聘任的人员可由省直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当地 *** 人事部门统一到省人事厅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关于其它评聘政策的规定

(一)企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从党政机关调入人员、军队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首次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资历、台阶和职称外语等级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限制,按照相应专业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和业绩条件,直接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首次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须通过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因工作岗位变动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改职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后,可按现从事岗位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参加改职评审。从无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系列(专业),改职到有要求的系列(专业),评审时应提交相应等级职称外语等级合格通知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跨系列改职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改职后,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专业完全相同或专业相近的,系列相同、专业相近的,改职前和改职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系列和专业都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不能连续计算,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之日算起。

(三)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规定,事业单位不设置政工专业岗位。现在事业单位(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取得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可按照现工作岗位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参加改职评审。改职到有职称外语等级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系列(专业),评审时应提交相应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通知书。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专业系列不能通过改职评审取得资格,必须通过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四)专业技术人员经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资格证书发证机关授予的时间计算;经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规定授予的时间计算;转正定级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最终核准单位授予的时间计算。

(五)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时提供各类伪造证件及假论文、假业绩、假成果等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 *** 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级优秀人才的推荐和评选;不得参加 *** 人事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2年内年度考核不得列为优秀等次。

(六)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报送本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中,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双破、跨台阶评审、跨系列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且不符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等)和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而评委会未注明任何说明的人员累计达到通过人员总数3%的,省人事厅将对该评委会进行整改;达到5%的,2年内不得组织开展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达到10%的,将取消其评委会组建权。

(七)从2008年起,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丢失后,不再进行资格证书补办,由省人事厅开具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证明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办理资格证明需持当地党报登报丢失证书作废声明原件、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照片1张、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定)表原件到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专业技术职务概念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

政工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高级政工师职称的评定条件是:

1、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

2、提交三篇思想政治工作的论文或专著,由省企业政工职称办分送两名同行高级职称人员进行鉴定,其中两篇需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

高级政工师职称的评定流程是:

1、个人申报

2、单位审核上报

3、初评委审核推荐

高级政工师指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如果你打算备考政工师的话可以在上学吧政工师题库上面多练习几道题目哦,提前巩固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