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师职称评聘为什么叫停?
职称评审制度遭舆论诟病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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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职称评聘中途作废,权力可别太“任性”
对本已基本完成的职称评聘“推倒重来”,不管目的是什么,都只能反映一个事实:权力有点“任性”,有关人员法治水平和意识需要提高。
2015年度吉林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去年底基本完成,在市、县审批完毕,等待省里确认、发证之际,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与教育厅人事处却联合下发文件,要求重新启动评聘工作,而且将增加答辩考核、择优评聘制度等环节,淘汰率为30%—50%。
首先必须说明,吉林省此前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是严格依照省 *** 的文件进行的,在评聘工作开展期间该文件并未废止。在此情况下,吉林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与教育厅人事处联合发文,要求对本已基本完成的职称评聘“推倒重来”,不管目的是什么,都只能反映一个事实:权力有点“任性”,有关人员法治水平和意识需要提高。
行政法上有一项重要原则,叫作信赖保护原则。依据该原则,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定力,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作为大陆法系行政法的最重要原则之一,其在保障人权、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持法的安定性、实现实质法治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早在2003年,我国行政许可法就确认了这一原则。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再次强调了这一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吉林省此次教师职称评定已经基本完成,其前期工作不能随意废止,那些评上了职称的教师的利益虽未到手,但按惯例是可以预期的。把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推倒重来,而不是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一些补充完善,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悖,也有违信赖保护的理念。
虽然吉林省人社厅工作人员声称此举是要率先落实人社部文件,但依法行政的红线在任何时候都不应逾越。
按照相关规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先送请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所以,当涉及数万教师的切身利益,甚至有“朝令夕改”嫌疑而且导致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但吉林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与教育厅人事处联合下发文件前,不妨充分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认真地进行合法性审查。而受到影响的教师可以依法申请撤销这一文件,省人大、省 *** 也可以依法启动规范性文件监督和审查程序。如果确有违法或者不当之处,应当尽快予以撤销或者纠正。
2015年吉林省中级技术职称评定条件
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有一定研究或较深的认知,
2.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
3.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4.能对一般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新技术应用及技术开发的 *** 或路径,
5.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与趋势.
职称申报本专业工作年限及职称工作年限统一计算标准:
计算本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毕业后参加本专业工作年度开始.至申报年度前一年年底为止,
后续学历获得者.可从申报者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算.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
职称工作年限是指从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之日起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中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作用和好处: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升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通过本机构申报具有如下优点:
1.针对条件不够的人员提供帮助,
2.以特殊评审方式评审.不参加全国职业英语.计算机考试和论文发表,
3.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可以异地评审.全国范围内有效,
4.申报不通过者退还全部费用.
5.证书可用于企业升资质.招投标,个人用于求职.加薪.提干.晋级.上岗.
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中级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2015吉林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自2011年开学之后吉林2015年职称文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吉林2015年职称文件,于是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那么吉林省最新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吉林2015年职称文件我们一起来看看。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吉林2015年职称文件: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5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 *** 、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否则,将按职责分类规范聘任到管理人员岗位。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地(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附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吉林2015年职称文件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 ***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中组部组通字(2015)14号文件到底是真是假?可以查到该文件的官方依据吗?
是真的。文件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经研究并报 *** 同志同意,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通知如下。
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二、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三、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五、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政策,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干部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实。
六、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由 ***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扩展资料:
此前对县处级女干部和女性高级专家与男性同龄退休有政策规定,但全国执行情况不统一。这次的通知增强了刚性要求,可以确保已有政策的落实。
同时,通知也并非“一刀切”,在政策上留有“口子”: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而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
1、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通字〔2015〕14号
2、 *** 员网-中组部、人社部下发通知明确 正副处级女干部60周岁退休
吉林省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标准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工程、农业畜牧(兽医)、经济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和全省相关工程系列(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申评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吉林2015年职称文件:
申评条件:工程和农业(畜牧)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参照《吉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吉人联字〔2004〕48号)中的研究员申报条件执行。
《吉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吉人联字〔2004〕48号)中对于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规定如下:
(1)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吉林2015年职称文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科学研究事业,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2)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三、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7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12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5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三、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主持完成或参与主持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解决了研究工作中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二)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研究工作中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三)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四)指导研究生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或开发工作,效果显著。
(4)第五条 学术(技术)成果条件
三、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1项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6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的主要完成人(前4名)。
(三)省(部)级奖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和市(厅)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1项的主要完成人(前4名)。
(四)市(厅)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2项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五)在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获得发明专利2项(主要发明人),并在实施或技术 *** 中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重大科技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主持完成的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前2名)。
(5)第六条 论文、著作条件
三、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专著1部(之一作者)。
(二)公开出版专著1部(主要编著者)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
(三)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不少于2篇)。
(四)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以及申请并公开具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主要发明人)。
(6)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三、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破格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
(二)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主要发明人),并在实施或技术 *** 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
(四)在学术上提出有创见性的重要理论,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有重大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并为国内外同行广泛引用。
(五)工作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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