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农牧渔业部、水利电力部、林业部关于颁发《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试行通则》的通知

之一条 为了加速培养和合理使用不属于国家职工编制的农民技术人员,建立一支宏大的农民科技队伍,以适应农村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变的迫切需要,特制定本试行通则。第二条 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努力继承和发扬传统农业技术,积极钻研现代科学技术,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第三条 凡在农村从事农, 林、 牧、副、渔、乡镇企业、机械、水利、水土保持、农电、财会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农民技术人员和职业中学毕业生及各种能工巧匠,均可报名参加考核。第四条 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技术职称,以工作成绩、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并参考科学文知识水平及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资历。第五条 农民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定为; 农民助理技术员、 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 *** 、农民 *** ,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在职称后注明专业类别。其各级的标准是: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具备下列诸条件者,可确定为农民助理技术员:

1.经一年以上系统培训或自学,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能进行群众性的试验、 示范、 推广和生产建设、治理等技术工作;

3.从事技术工作两年以上,在生产实践中,成绩较好。

(二)具备下列诸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农民技术员:

1.具有或相当于初等技术学校毕业的技术水平,或己取得农民助理技术员职称,基本掌握并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建设、治理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3.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在生产实践中成绩良好。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农民助理 *** :

1.具有或相当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技术水平,能掌握运用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建设、治理等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胜任农村合作经济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能撰写技术总结和工作报告;

3.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在生产实践中成绩显著。

(四)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农民 *** ;

1.具有或相当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以上技术水平,能较熟练掌握、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有丰富的专业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并有某些专长;

2.能独立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建设、治理中较复杂的技术难题,并有撰写技术资料,总结经验和培训、指导农民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3.从事本专业七年以上,在生产实践中成绩优异。

(五)各类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除按本通则执行外,亦可参照有关专业技术系列的规定,进行职称资格的评审。评审时要注意保证质量,可根据专业的特点,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绩、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特别要充考虑到他们创造的经济效益。第六条 对成绩突出、有重大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可不受文化程度和从事技术工作时间的限制确定技术职称,对某些文化水平低,但具有特殊专长,长期从事技术工作,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实际工作中成绩显著,经主管科技业务部门推荐,考评委员会批准可免予笔试。第七条 评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各地要在县 *** 领导下,由县有关业务部门和县科学技术协会牵头组成县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各有关学会会同业务部门分别成立专业考评小组,县评定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国家中级技术职称科技人员三人以上。各专业考评小组成员中,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科技人员必须占2/3以上。

各专业考评小组受县评定委员会指导,负责本系统农民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考评工作制定出考核、考试具体标准和办法并付诸实施。第八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考核评定,采用自愿报与推荐相结合,分别参加各有关专业的考试、考核。各专业考评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本人业务技术总结及考试成绩,提出评定职称意见,报经县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由县人民 *** 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并颁发证书。第九条 申请授于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要填写业务简历表,提出业务技术工作总结或报告,经正式考核、考试、评定、批准后授予技术职称,记入人事或业务考绩档案。

[吉林省]吉林农牧职称文件,吉林省职称管理办法

长春市畜牧兽医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农业系列(畜牧、兽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吉牧人发〔2015〕139号)精神,申报条件为:

(一)思想政治条件

(二)学历、资历条件

晋升高级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取得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受聘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省属事业单位人员3年(市、县人员为分别为2年和1年)以上。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受聘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省属事业单位人员3年(市、县人员为分别为2年和1年)以上。

(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取得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受聘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省属事业单位人员3年(市、县人员为分别为2年和1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晋升高级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有较强的科技攻关能力,掌握和了解国内外最新畜牧(兽医)专业科技动态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能够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结合工作实践,能够提出畜牧(兽医)技术研究和推广课题,掌握科研推广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 *** ,并进行课题总结。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学术(技术)成果条件

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主要是任现职以来5年内的业绩成果,任现职前的任何业绩成果均不得报送。

晋升高级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取得学术成果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出版专业著作1部。

②作为之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论文2篇或专业文章3篇以上。县(市)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上。

③能够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独立撰写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县(市)级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独立撰写报告1篇以上。

(2)在取得技术研究推广成果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

②作为主持或主要参加者(前三名),完成3项以上畜牧(兽医)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工作。

③参与起草制定1项以上国家标准、国家行业标准或法规,并得以实施。

④参与起草制定2项以上本部门或本地区范围内的畜牧生产、兽医防治、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方面的规划或规程,并得到实施[本条件只限县(市)级以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破格条件

高级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年限与受聘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均符合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年限与受聘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有一项不足要求的,可按“单破”方式申报,破格评审高级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在具备(三)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和(四)学术(技术)成果条件规定的正常评审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计划项目的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10名)。

(3)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或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推广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8名)。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科学技术推广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

(5)除上述奖项外的其他省(部)级奖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或二等奖项目的主持人。

(6)工作业绩、贡献特别突出人员。

2022年通辽市农牧水中级职称评审通过名单公示了吗

2022年通辽市农牧水中级职称评审还在审核中。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农牧业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申报企业请于2022年6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农牧厅人事处,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目前还审核状态,请时时关注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