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春市教师职称答辩时间

2022长春市教师职称答辩时间2022年1月20日 8吉林省人社厅职称缴费: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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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辩人员范围

(一)2022年1月15日(周六)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经济、统计、农业、群众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职称且符合申报条件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22年1月16日(周日)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工程和教师系列职称且符合申报条件缴费成功的人员。

二、答辩地点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净月校区(长春市净月区聚业大街6566号吉林省人社厅职称缴费,聚业大街与天泽大路交会南行1公里)。

三、答辩提交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3.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正反面打印)1份吉林省人社厅职称缴费,并加盖公章;

(照片和《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装入A4纸大小档案袋,封面写上“姓名+单位名称+申报专业+联系方式”)

4.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5.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本人签字)(详见附件3)。

四、答辩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报到。每组前35名答辩人员于当天早上7:30前报到,每组第36名(含)以后答辩人员于当天中午12:00前报到,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4.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无法参加答辩的人员需所在社区出具居家隔离证明,需在1月13日17:00时前向省人社厅报备,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经审核通过后可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答辩,其吉林省人社厅职称缴费他原因无法参加答辩的一律不允许远程答辩。

联系人:王晶

联系方式:0431-81120720

邮箱:13943576123@139.com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

1.2022年1月15日答辩人员名单2.2022年1月16日答辩人员名单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11日

原标题:关于省人社厅职称评委会组织开展经济、统计、农业、群众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工程和教师系列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标题:《事关职称!吉林省人社厅发布重要通知!》

吉林市事业编考试怎么报名

具体可以参照下述”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公告“,2014年报名的方式的流程不会有太大变化,一定要多做准备,熟悉考试题型和解题技巧,把握好考试时间,注意平时多积累。

根据 *** 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 *** 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 *** 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 *** 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现将吉林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 计划

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 *** 工作人员1858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676名,县(市、区)事业单位共1182名(永吉县133名,舒兰市64名,磐石市76名,蛟河市45名,桦甸市 331名,船营区150名,昌邑区174名,丰满区75名,龙潭区134名)。具体 *** 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 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 *** 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2013年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6月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 *** 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 *** 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6月17日8:30至6月21日11:00。

报考人员(务必使用标准的IE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网上报名”、“事业单位 *** 及其他考试报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3年6月17日8:30至6月21日16:00。

*** 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报考人员可提起仲裁,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6月21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5: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6月17日8:30至6月23日15: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收费标准: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 *** 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6月30日8:30至7月6日14:30。

考生可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 *** 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考生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并进行全市通报。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 *** 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 *** 考试

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 *** 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6日。具体安排是:

上午:

08:00—09:30  《卫生专业知识》

10:30—12:00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5:30 《通用知识》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中“考试范围”。

***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的,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 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进入1:3比例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 岗位要求进行笔试,但 ***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含1:3)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 ***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与笔试岗位一同进行笔试,医疗、医技、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其它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 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进入1:3比例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直接进入面试。

(二)认证与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7月13日到7月19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分别到学历资格认证部门和 *** 单位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学历资格认证和岗位 *** 条件复审,逾期未申请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1、学历资格认证。进入面试人员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或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学籍档案等材料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市场),进行学历资格认证。认证合格的,即可领取认证机构开具的“人才评价证明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到 *** 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2、岗位 *** 条件复审。市直属事业单位由 *** 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 *** 条件复审,县(市、区)由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 *** 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 *** 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 *** 岗位条件要求向 *** 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进入面试人员在 *** 单位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经学历资格认证、复审,不符合 *** 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各 *** 单位的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或实际操作等 *** 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12日后公布,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 *** 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 *** 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吉林人才网(),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城日报》,《江城晚报》。

(二)考务网站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为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报名和信息管理工作专用 *** 平台,有关公开 *** 考试报名信息、笔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平台进行技术操作。

(三)其它事项

*** 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直接拨打政策咨询 ***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 。

1、一般性报名事宜请咨询 *** 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中“报名咨询 *** ”。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 :

0432-62507976(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期间专用)

3、学历资格认证咨询 *** :

0432-62507850(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4、仲裁和政策咨询 *** :

0432-62037580(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省]吉林省人社厅职称缴费,吉林省人社厅 职称

吉林省职称管理系统官方入口地址

吉林省职称管理系统官方入口地址:

自人社部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活动以来,掀起对标学习的新热潮。全国人社系统围绕“人社工作为人民”的主题,大力弘扬******奋斗精神,进一步激发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优质服务的原动力,大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正行风、树新风”的深入开展,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标兵”品牌,切实增强人社领域典型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3月14日,“人社服务标兵”先进事迹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于砚华、倪芳芬、鲍道榕等10位来自基层一线的“人社服务标兵”受邀走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座谈。会前,部领导张纪南、耿文清、邱小平、汤涛、游钧为标兵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人社系统以为引领,持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窗口单位作风明显改进,涌现出了一批人社服务标兵和先进典型。会议高度评价标兵代表的先进事迹和敬业精神,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向他们学习,牢记宗旨、追求卓越、再创佳绩,将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打造成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队伍,为推进人社事业改革发展、更好保障改善民生作出更大贡献。

座谈会上,标兵代表们畅谈了工作情况和体会,标兵代表所在地区人社厅(局)负责同志及部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3月14日~15日,李玉环、金彩虹、于砚华等标兵代表,在人社部、北京市人社局进行了宣讲,他们热情服务群众,敢于担压、敢于担责、敢于担难,勤勉务实的工作事迹,获得了百姓的好口碑,充分展现了人社基层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他们在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甘于奉献的感人事迹,获得了聆听宣讲人社干部的阵阵掌声。 ;

吉林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首先个人申报然后提交材料等待。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其次单位审核各单位人事部门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逐级报送至省人社厅。评委会受理。省人社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级别关系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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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吉林省人社厅反映职称问题会解决吗

你是要问打吉林省人社厅 *** 反映职称问题会解决吗?会的。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官方最新通知:打吉林省人社厅 *** 反映职称问题会解决的。

吉林省人社厅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是什么?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资格。

4、自由职业者、离岗创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5、职称申报不与申报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挂钩。

第十八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倾斜。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学习经历,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第二十条 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