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才职称认定多久有结果
一般在职称评审会议结束后7日内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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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同系列,不同等级,出结果的时间会有不同。
例如:教师系列一般12月初,工程系列11月底;教师系列中讲师跟副教授、教授的结果公布时间还有区别。
而且每年都会相差几天、十几天。一般每年的11月、12月会密集出结果,包括各系列的。
【摘录两条证据】(一)申报和受理时间:
高评委会、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至10月。
(二)评审完成时间各级评委会于10月份开展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各专业组评审于11月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我厅报送相关材料。
吉林市人才市场暂行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振兴吉林市人才市场职称我市经济,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保证人才市场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入人才市场选择人才的单位及要求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人才市场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平等竞争、互利互惠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才市场在同级人民 *** 人事的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级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级人才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在业务上要接受上级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第五条 人才市场业务范围吉林市人才市场职称:
(一)收集、储存、传递人才信息吉林市人才市场职称;
(二)举办人才、智力交流洽谈会吉林市人才市场职称;
(三)组织招标 *** 工作、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余 *** 服务和人才借调工作;
(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承包、租赁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
(六)为交流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办理签证手续,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七)开展人才、智力流动有关政策的咨询;
(八)承办委托的各项人才、智力交流工作。第六条 人才市场的服务对象:
(一)愿意流动并符合流动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辞职、辞退、解聘、待聘及社会闲散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三)愿意从事 *** 服务关符合 *** 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愿意从事技术服务的离、退休科技人员;
(五)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自学成才人员;
(六)愿意勤工助学的大中专学生;
(七)提供或需求人才、智力服务的单位以及个体专业户;
(八)要求从外省外地区流动到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
(九)其他自愿要求进入人才市场流动的人员。第七条 进入人才市场要求流动的人员都必须持下列证件到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一)外地要求到我市工作的人员,凭本人工作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来信登记的需填写本人简历,并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二)市内要求流动的在职人员,凭本人工作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三)有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居民身份证。
(四)离退休人员凭离退休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学历证明。
(五) *** 人员利用工作时间须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利用业余时间凭本人工作证(需向单位备案)。
(六)社会闲散人员除凭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外,还需有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证明。第八条 单位委托人才市场向社会公开 ***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 *** 简章、法人代表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及有关证件,到人才市场进行登记。第九条 人才市场根据流动人员的不同现动形式,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第十条 人才市场对停薪留职、带薪留职、有偿借调、 *** 服务等实行合同管理。经市人才市场签证备案的,人才市场为其承担法律责任,保护当事者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在人才市场活动中发生的人才流动争议,由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和当事者的需求,以中介人身份向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二条 人才市场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有中专以上学历和没有学历但取得吉林市人才市场职称了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各类人员。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人事局组织实施并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一九 *** 六月一日起施行。
吉林省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
2.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后吉林市人才市场职称,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材料要求:
1.更高学历证书彩色扫描件。
2.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3.个人详细工作履历。
4.专业论文。
职称制度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能力的一项主要制度,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才科学配置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2019年2月,为扩大职称制度改革效能,北京市新修订出台吉林市人才市场职称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从高校教师分类评价、职称和岗位聘期制、加强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三个方面,完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北京模式”。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是什么?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资格。
4、自由职业者、离岗创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5、职称申报不与申报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挂钩。
第十八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倾斜。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学习经历,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第二十条 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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