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才认定发证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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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我省人才激励政策,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优化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集聚更多人才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兑现《 *** 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 *** 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的相关待遇,定于近期启动职称待遇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依据《 *** 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 *** 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或《 *** 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 *** 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吉发〔2021〕3号)规定,经省人社厅组织认定的省内企事业单位(不含未委托省人社厅评审的中直单位)E类及以上人才(以下简称已认定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已认定人才填报《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表》(附件1)《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一览表》(附件2)《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汇总表》(附件3),并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现岗位聘任文件、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汇总。单位审核已认定人才报送的相关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到省人社厅审核,报送材料及格式要求如下:
1.《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表》(Word电子版及A4正反面打印纸质盖章版);
2.《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一览表》(Word电子版及A3纸质盖章版);
3.《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A3纸质盖章版);
4.申报材料册(PDF电子版和每页加盖公章纸质版)。
(三)窗口集中受理审核。省人社厅电子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审核各单位人事(干部)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的相关材料。
(四)网上提交聘任申请。事业单位已认定人才,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履行岗位核准及人才聘任备案工作。省直单位依据人才评定结果和工作实绩,在“机关保前置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模块”提交岗位设置变更和人员聘任申请。其他事业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岗位核定和人才聘任备案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申报工作,并指导单位内认定人才认真准确填报相关材料。
(二)各单位已认定人才要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做到准确、真实、可信,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三)省人社厅对个人申报的材料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各个环节。
(四)已认定人才及其所在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4日
受理地点:吉林人社电子政务大厅9号和10号窗口(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联系处室: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高莞 王颖 史宁
联系 *** :88690662、88690656、88690926
延边大学一些专业后面括号里写招朝鲜族考生,是只招朝鲜族考生?
有括号写朝鲜族考生的就是只招朝鲜族考生,朝鲜族考生进延边大学的分数比较低,基本过本科线就可以进延边大学,而且延边大学的朝鲜族人比较多,老师、导员也是朝鲜族人多。
1、延边大学简称延大,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 *** 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 *** 和国家民委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等。为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双学位项目成员单位,由南开大学对口支援延边大学。
2、学校始建于1949年,曾隶属于国务院高教部,1957年划归吉林省所属。1958年8月,延边大学分立为延边大学、延边医学院、延边农学院、延边工学院。199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原延边大学、延边医学院、延边农学院、延边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吉林艺术学院延边分院合并组建成新的延边大学。同年9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延边科学技术大学(筹)并入延边大学。
3、截至2020年2月,校园占地296万余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5万余平方米,图书馆各类纸质藏书达228万余册;博士、硕士研究生4201人,本科生18823人,专科生1233人,继续教育学生20740人,留学生428人;教职员工2222人,其中专任教师1441人;设有20个学院,75个本科专业。
吉林省人民 *** 关于发布《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
之一条 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适应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是成人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科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更新和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使之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科技发展的现状和趋向,及时调整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研究开发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第三条 继续教育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实际,以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目的,把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放在首位。第四条 接受继续教育是每个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年龄、性别、职业和职务的限制。第五条 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中级以上专业技术骨干和优秀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第六条 继续教育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从实际出发、进求实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层次、多种方式进行。第七条 继续教育以业余自学为主,同时要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的脱产或半脱产进修。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脱产进修的方式包括:
一、参加高等院校或其他继续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进修班、研究班和培训班等;
二、到有关的科研、生产、教学单位边工作学习;
三、有计划、有步骤、有考核的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培训;
四、本单位组织由高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师资的短期培训;
五、利用广播、电视、录像、函授、刊授等途径,接受远距离教育;
六、结合本职工作或研究项目进行文献资料查索、专项课题调研和考察;
七、出国进修、考察;
八、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的其他各种进修形式。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脱产进修时间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三十天;具有中专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十五天。
脱产进修时间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各单位应根据情况灵活掌握,统筹安排。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继续教育规划,提出进修计划(包括进修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和考评办法等),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进修期满后,要提出学习成果报告或由进修单位作出进修鉴定(包括进修科目、学习成绩、实际能力和其他表现等),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存入本人业务考绩档案,作为晋升技术职务、奖惩和聘任的依据。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继续教育达到了一定的专业职务水平,应确认其相应的职务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连续三个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进修或虽已进修但成绩不合格者,一般不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单位可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提取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经费;企业单位可以把继续教育经费摊入成本;事业单位还可以从经费包干结余和预算外收入等自有资金中列支。第十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完成进修计划,其脱产进修期间的工资照发,并与在职人员享受同样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各单位应对参加进修人员在经费和生活上给予必要的保证和支持。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脱产进修,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单位可扣发奖金、停止其享受福利待遇或给予其必要的行政处分:
一、未经单位批准且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进修计划者;
二、进修期间违反进修单位的有关制度和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未按进修计划要求达到进修目的者。第十五条 各部门和单位应加强领导,逐步实现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亦可采取学分制、定期考评制和颁发专业证书、岗位职务培训合格证书、资格认可证书等形式,促进这项工作的巩固和完善。
实行各种聘任制、承包制的单位签订聘任、承包的协议或合同,应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第十六条 省科技干部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协调和综合管理全省继续教育工作并对各地区、各部门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我省发布的有关规定或办法,如与本规定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定档定级
试用期期间不定级,按试用期标准进行工资发放。
转正后怎么定,要看你们单位的人事制度。有的单位可以行政级别和技术职称之间选择其一,有的只能走行政或走职称。如果你走行政,应该定为副主任科员(管理八级)。如果走技术职称,还要具体分析。一些单位只承认和你的岗位相关的职称,比如你是工程的中级职称,如果你做了会计,你的职称在这单位就没用了。如果承认你的工程师,根据岗位需求,可以聘任你为单位的工程师,专业技术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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