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怎样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制定《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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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试行) 为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有效地调动教师从事教学的积极性和提高教学效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坚持教学过程评价与教学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的原则;坚持按不同学科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学生、教学督导和同行以及教学委员会共同评价的原则;坚持激励和引导的原则,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二、评价的内容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主要针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其中学生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
三、评价的对象
以学期为单位,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为对象,对承担本科教学的全体任课教师进行全员评价。
四、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评价方式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主要通过网上教学效果评价、听课、问卷、座谈会和集中评议的方式进行,共分学生评价、教学督导与同行评价、教学委员会评价等三个方面。
(二)评价要求
1.各学院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各学院根据本细则规定并结合本学院情况,在认定性评价阶段,按照课程的不同性质和类别,以及不同学生规模,分别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及具体实施细则。各学院在教学委员会下设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学生评价、教学督导与同行评价、教学委员会评价的基本形式和要求。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增强学生的自我意识和民主参与教学意识,提高学生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性,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
3.每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均由课程归属学院进行。
(三)评价程序
建立三级评价体系。将学生评价作为基础性评价,教学督导与同行评价作为认定性评价;教学委员会评价作为审核性评价。
1.基础性评价:通过网上评教方式进行,由学生通过教务处教学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全员评价,在课程考核前完成。无法通过网上评教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可以通过发放学生问卷方式进行。
2.认定性评价:通过现场听课、学生座谈会或问卷方式进行,由学院教学督导与同行教师重点对从事教学不满三年的新教师、担任新开设课程不满三年的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学生满意度调查中评分为全院后30%的教师;期中教学检查中学生意见较大的教师;学生教学效果满意度调查中评分处全院前30%的教师或自报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评价在学期结束前完成。
3.审核性评价:通过集中审议方式进行,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对认定性评价后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审核和评议,处理教师申诉,通过最终认定结果,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前完成。审核性评价除以学生满意率和认定性评价结果为依据外,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在指导实验、学年论文、社会实践或调查、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等工作中的表现;在指导学生各类竞赛等实践教学工作中的表现;作业布置、批改、答疑等情况;成绩考核的组织与管理等。
五、评价结果的认定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共分四级:学生满意率90%以上并在学院本学期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排名前20%者,通过认定性评价和审核性评价为优秀;学生满意率80—89%并在学院本学期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排名前70%者,通过认定性评价和审核性评价为良好; 学生满意率60-79%并在学院本学期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排名前90%者,通过认定性评价和审核性评价为合格; 学生满意率在60%以下并在学院本学期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排名后10%者,经认定性评价和审核性评价可确定为不合格。学院可根据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不同业务职务,分别进行排名和确定相应的评价结果。
2.各学院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束后汇总结果,并在一周内通知教师本人。教师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教学委员会提出申诉,教学委员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教师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教学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校教学委员会做出终审决定。
六、政策和措施
1.学院要加强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目的和意义的教育和引导,提高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学院要对教学质量不合格的教师提出整改要求,并继续追踪考察,限期整改并参加培训。培训结束,经学院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承担授课任务。
3.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晋升职务以及优秀教学奖评选的基本依据。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4.对于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的教师,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
七、本细则自2010-2011学年秋季学期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挂科处理办法
吉林大学挂科处理办法为必修课程及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考核不及格学生可以补考或重修。选修课程不及格,学生可以重修也可以改修。三门公共选修课程不及格者,不得选修其他公选课程,必须重修。
对于成绩不满意的课程,学生可以申请重修。学生重修需自行网上选课,随下一年级插班修读,或学校根据选课情况及教学要求单独开班。学期正常开出的课程(除全校公共必修课外),原则上不再单独开设重修班。重修考试要求与正常考试完全相同。
关于吉林大学挂科重修的其他规定。
《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学生因考核不及格重修的课程,成绩如实记载,考试通过后绩点按原换算绩点减去0.5记载,更低为0.5。因对考核成绩不满意重修的课程以及缓考的课程,成绩如实记载,绩点正常换算。
第二十六条无故旷课,累计时间超过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或作业、实验完成量少于规定的三分之二者,均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期末成绩按零分记。
以上内容参考 吉林大学——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
吉林大学自考本科项目管理专业,可以评什么方面的职称?怎么评?
职称评定得参加职业技术资格考试啊。。
比如吉林大学实验职称办法:
会计专业吉林大学实验职称办法的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职称和学历是两码事。。
但是报考职称考试的前提是必须有相应的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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