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是什么?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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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资格。

4、自由职业者、离岗创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5、职称申报不与申报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挂钩。

第十八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倾斜。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学习经历,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第二十条 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吉林省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

2.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材料要求:

1.更高学历证书彩色扫描件。

2.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3.个人详细工作履历。

4.专业论文。

职称制度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能力的一项主要制度,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才科学配置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2019年2月,为扩大职称制度改革效能,北京市新修订出台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从高校教师分类评价、职称和岗位聘期制、加强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三个方面,完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北京模式”。

吉林省文化系统群众文化研究正高职称申报条件有哪些?

高等院校讲师资格: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之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

高等院校副教授资格: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均为独撰或之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增刊,下同),其中在国家级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者在国家级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l篇以上.

破格条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上,其中在国家级核心、重点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各1篇以上。

高等院校教授资格: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均为独撰或之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增刊,下同),其中在国家级核心、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各1篇以上。 2.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译著20万字以上)1部或主编(前两名)公开出版使用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且在国家级核心、重点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各1篇以上。破格条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核心、重点学术刊物上发表各2篇以上,发表的论文被“SCI、ISR、EI、ISIP、国家权威社科检索”等收录1篇以上。

(期刊要求:国家级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各部委主管或国家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二、国家级核心期刊指在北京大学编著的《核心期刊目录总览》收录的刊物。 三、国家级重要期刊指发表在以下刊物的文章:(一)SCI、ISR、EI、ISIP收录的学术论文。(二)国务院学位办《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收录的刊物中发表的学术论文。 四、省级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高等院校学报、省级各有关部门主管或省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文章。)

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吉林省]吉林省文化厅2017职称,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