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会计职称考试的准考证怎么打印不了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各省时间不一样,河北省是七号以后,吉林的可能也是,稍等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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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考试内容
A、B、C三个等级的考试各由6个部分组成,每个级别的考试题型一样、题量相同,但不同级别考试总的阅读量及难易程度不同。考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理解书面英语的能力。
第1部分:词汇选项(第1-15题,每题1分,共15分)
考查应试者理解在一定语境中单词或短语意义的能力。本部分为15个句子,每个句子中均有1个词或短语划有底横线,要求应试者从每个句子后面所给的4个选项中选择1个与划线部分意义最相近的词或短语。
第2部分:阅读判断(第16-22题,每题1分,共7分)
考查应试者识别和判断文章所提供的信息的能力。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短文后列出7个句子,有的句子提供的是正确信息,有的句子提供的是错误信息,有的句子的信息在短文中并未直接或间接提及。要求应试者根据短文的内容对每个句子做出正确的判断。
第3部分:概括大意与完成句子(第23-30题,每题1分,共8分)
考查应试者把握文章段落大意及细节的能力。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有2项测试任务:
1.短文后有6个段落小标题,要求应试者根据文章的内容为其中指定的4个段落各选择一个正确的小标题;
2.短文后有4个不完整的句子,要求应试者在所提供的6个选项中选择4个正确选项分别完成每个句子。
第4部分:阅读理解(第31-45题,每题3分,共45分)
考查应试者对文章主旨和细节信息的理解能力。本部分为3篇文章,每篇300-450词,每篇文章后有5道题。要求应试者根据文章的内容,从每题所给的4个选项中选择1个更佳答案。
第5部分:补全短文(第46-50题,每题2分,共10分)
考查应试者把握文章结构、掌握作者思路的能力。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文中有5处空白,文章后面有6组文字,其中5组取自文章本身。要求应试者根据文章的内容选择5组文字,将其放回相应位置,以恢复文章原貌。
第6部分:完形填空(第51-65题,每题1分,共15分)
考查应试者正确把握文章内容,以及在一定语境中准确使用词语的能力。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文中有15处空白,每处空白给出4个选项,要求应试者根据短文的内容从4个选项中选择1个更佳答案。 考试命题的广度和难度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范围及对应试者能力的要求而确定。命题原则如下:
(一)合理安排测试项目的层次结构。本考试的重点是考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试卷的结构应充分考虑阅读理解能力的不同层次,测试不同层次能力的项目所占比重亦不相同。
(二)合理确定考试内容与《职称英语》的关系。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的题型设置和考查内容均有自身的特点。职称英语考试用书题材广泛,包括:报刊文章、科普材料、故事、报告、广告、技术说明、手册等,体裁包括说明文、记叙文、议论文等。部分命题素材将取自《职称英语》(指定用书)、《考试大纲》。
(三)合理安排测试项目的难度结构。本考试题目的难易程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试卷中各种难易程度题目各占一定比例。试题的难易程度和能力层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每个能力层次的项目中,都包含难易程度不同的题目。 以下是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级别划分及适用范围,请大家根据自己的职称英语要求选择报考。
A级适用范围: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B级适用范围: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C级适用范围: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者。 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具体的适用范围,按各省份而定
如福建省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职称外语A级考试;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须参加职称外语B 级考试;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职称外语C级考试。
(中央直属在闽单位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再如湖北省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全国规定:十类可免考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 *** 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取得外语(从事翻译工作人员及外语教师第二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 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含1977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外语成绩达到45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通过中(Ⅰ)级者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等五类考 生可免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凡参加国家人事部和北京市人事局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对应聘人员的外语水 平要求。凡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及体育教练员、工艺美术、广播电视艺术、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系列(专业),外语考试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其合格 成绩或当年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要素之一。
2015年11月25日,人社部发〔2015〕94号文件针对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免考政策 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已于2013年11月正式开始,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门正陆续公布当地报名时间。在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工作开始前夕,来告诉大家关于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的注意事项,使大家可以顺利地完成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
关于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有三点最需要广大考生注意:
之一,关注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发布的职称外语报名政策信息,并按规定 *** 报名或现场报名
提醒准备报考2014年职称外语考试的考生,一定要密切关注自己工作地点所在省市人事厅(局)考试中心发布的有关2014年职称外语考试报名信息,如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时间安排等相关政策文件。在职称外语报名时间内,请大家根据各省市人事厅(局)考试中心发布的职称外语报名程序和要求,进行 *** 报名、交费,或到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进行现场报名。
如果是规定实行光电阅读器,即计算机自动采集职称外语报名信息的地区,还要到当地有关部门领取职称外语报名信息卡和《报考手册》。
由单位集体组织职称外语报名的,应按本人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程序报考职称外语考试。
由于职称外语考试报名由当地省、市人事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各地报名时间会有差异,所以未接到2013年职称外语报名通知的考生请耐心等待,或者咨询当地的人事主管部门。
第二、职称外语报考类别、级别的区分
在整个职称外语报名流程中,最重要的部分除了要填写清楚自己的个人基本信息外,还有一个很关键的事项就是分清职称外语报考类别与级别,并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报考何种类别、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在这个问题上许多考生存在疑问,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省、市人事主管部门。
其实综合类,理工类,卫生类考试在原则上并没有严格的界限。综合类文章可以考到理工类去,理工类可以考到卫生类和综合类。三类考试之间没有严格界限区分。国家在每位考生评定职称的时候,到底要求是理工类成绩,卫生类成绩,基本上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
到底决定报综合类,理工类,还是卫生类,考生可以根据两点依据进行选择:
首先,咨询一下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要评定职称需报考何种类别的职称外语考试。
其次,如果单位没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可以根据自己的现实情况选择。如果工作中接触的都是理工类的文章,那就报理工类;如果接触的文章是社会类文章,那就报综合类。
此外,在报考级别上也提醒考生注意:一般来说A级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可申报高级职称,B级、C级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可申报中级职称。而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成绩单)的使用规则各地有所不同。
第三、2014年职称外语报名前需了解各类职称英语考试的内容、范围及难易程度
1、职称外语考试内容:职称外语理工、卫生类考试所涉及的内容大多是在各自专业知识领域之内,但专业程度不深,主要是一些与本专业有关的科普性文章,及一定数量的普通英语文章;综合类则涉及面比较广,在试题取材上,一般多取材有趣且与人们工作、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文章;
2、职称外语考试难易程度:职称外语A级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水平,职称外语B级相当于公共英语三级偏上水平,职称外语C级相当于公共英语二级偏上水平;
3、职称外语考试侧重点:主要考查考生理解书面英语的能力,“要求考生能综合运用英语语言知识(词汇、语法)和阅读技能来理解本专业或一般的英语书面材料”。
第四,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全省医古文、古汉语考试考生应考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各级考试部门要向考生公告上述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考生应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为保证试卷安全,防止试卷破损或非法拆封,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接收和清点试卷袋时应认真检查塑封是否完好;要严格遵守试卷启封和试卷分发的时间规定,监考人员启封试卷时,须请2名应试人员协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在试卷袋指定位置签名确认,如遇塑封或试卷袋破损等异常情形,要立即上报,并将异常情形简要记录在试卷袋相应栏目中。
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将继续实施“变换卷”,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应当在考前以张贴考场警示语的方式对应试人员进行告知。同时,要求监考人员在开考前提示应试人员严格按照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有误,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对应试人员试卷代码的填涂进行检查。 职称英语考试满分100分,通过线包括国家和地方两种,国家线保持60分通过线,地方线因各地区而有所区别,以等于或低于60分为原则,有的低至25分。
人事部公布的职称英语合格线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成绩长期有效。
全国职称英语考试各省会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制定当年的省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相对较低于60分,大概会在40-55分,地方不同相应的分数线也有可能不同。但成绩有效期也相应较短,一般为当年有效。2015年职称英语考试合格标准正在陆续公布。
2014年全国职称英语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全国:60分
四川:52分
江苏:60分
天津:通用合格标准60分;市合格标准40分,1975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均为40分
黑龙江:40分
山西:60分
吉林:50分;年满45周岁报考A级、40周岁报考B级、35周岁报考C级的,合格标准为40分。
北京:60分
湖北:50分
内蒙古:50分
浙江:50分
广东:60分
上海:60分
湖南:50分
辽宁:60分
广西:60分
海南:50分
山东:60分
安徽:60分
河北:国家通用合格标准为60分,省内当年有效合格标准为40分
……
2011年全国职称英语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山东:60分
重庆:60分
吉林:省内合格标准为50分;年满45岁报A级、40周岁报B级、35岁报C级为40分
天津:地区标准为45分;1971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为40分
四川:60分
河北:60分
山西:60分
云南:60分
北京:60分
海南:60分
广西:60分
安徽:60分
福建:60分
内蒙古:55分
江苏:60分
辽宁:60分
江西:A级:55分;B级:56分;C级:55分
湖南:50分
湖北:60分
上海:60分
浙江:60分
新疆:60分
贵州:60分
河南:60分
广东:60分
陕西:60分
甘肃:60分
青海:60分
宁夏:60分
黑龙江:25分
*** :60分 通过国家分数线的长期有效,通过地方分数线未过国家线的根据当地不同规定会有所区别,整体趋于长期有效。
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各专业、级别合格标准和成绩有效期。
关于职称英语考试的成绩有效期各地自行规定都不相同。通常对于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即长期有效。而对于地区标准的成绩,一般会有一定的附加说明和限制。
各省成绩证书的有效期,具体可以分为三类:
之一类是成绩长期有效的,包括北京,重庆,内蒙,安徽,辽宁(以国家线为准),湖南,广东(以国家线为准),四川,云南。
第二类是通过国家线的,成绩长期有效;只过省线的按本省规定。包括天津、江西、山东、河南、湖北、贵州(以上各省都是过省线者成绩当年有效),河北(过省线成绩当年有效,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三年内(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逾期失效,黑龙江(过省线成绩两年有效),山西(对参加全国职称英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和需参加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将继续组织好补充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至补考次年年底)职称英语考试。
第三类是成绩有效期比较特殊的。
上海(合格线以国家线为准。过线者A级证书有效期4年,B、C级证书有效期3年);
陕西(过国家线的,A级证书有效期4年,B、C级证书有效期三年。过省线者成绩有效期一年);
新疆(过国家线的,成绩有效期限为五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达到自治区职称外( 汉 )语考试合格标准者,成绩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甘肃(考试成绩(包括国家合格成绩、省内合格成绩及不合格成绩)有效期自考试当年起计算到第5年年底)。
北京
成绩有效期:2年有效
分数线:本市自 2005 年起,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北京市医古文考试合格标准为 60 分,1977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 2004 年度及以后上述考试成绩达到 45 分(含)以上,可作为合格成绩。合格标准如有调整,市人事局将另行通知。(京人发[2005]47号)
天津
成绩有效期:
(一)人事部确定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 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止。
(二)我市根据当年本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地方通用标准,成绩达到我市地方通用标准的, 其成绩在当年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时有效。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由单位人事部门决定。
上海
成绩有效期:
A级成绩有效期为4年,B、C级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均从考试之日起计算。(出自2009年职称英语报名通知)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成绩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咨询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后结果)
重庆
分数线:以国家线为准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只可使用一次,再评需再考。
河北
成绩有效期:
凡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成绩通知书,晋升相应专业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有效,该档次晋升结束后,其证书(成绩通知单)自然失效,再晋升再考试(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除外);
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省定标准合格证的,当年有效。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参考范围的,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三年内(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
合格分数线:45分
山西
成绩有效期: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不受原规定有效期的限制,可凭合格的《成绩通知单》晋升上一级或上两级(符合本通知二(一)、4条件的)职称。
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和需参加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将继续组织好补充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至补考次年年底。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只能使用一次,再评需再考。
内蒙古
成绩有效期:
从2004年起,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长期有效,晋升级别、转系列需达到新晋级别、系列的要求。
合格分数线:每年重新划定。
黑龙江
成绩有效期:
按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结合我省情况,确定省内当年通用标准。
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外语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安徽
成绩有效期:
按照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和我省确定的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级别合格标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应级别、类别考试,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止。申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职称外语符合上述规定的考试级别和类别,且考试合格,申报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需再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江西
成绩有效期:
1、2004年及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在任现职期间一直有效;国家合格标准下达后,我省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内合格标准,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考试合格证当年使用有效。
2、需要委托国家有关系列或专业评审的,按照国家评审机构对职称外语有关要求掌握。
山东
成绩有效期:
人事部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根据人事部规定,我省确定当年有效的使用标准。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省有效使用标准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当年可在低于全省有效使用标准10分以内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河南
成绩有效期:
从2005年起,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我省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参加我省组织的古汉语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选自三门峡2009年职称英语考试报名通知)
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2000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C级合格证书的人员,申报或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合格证书长期有效,但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可免试外语。取得省线合格证书的人员,合格证书只限当年评审时有效。(选自许昌市2009年职称英语考试报名通知)
湖北
成绩有效期: 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 开展量化评审系列(专业)涉及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量化评审总分,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只在当年申报评审职称时有效。 注:根据省职改办文件要求,报考外语考试均不得越级报考。(出自2009年荆州市报名通知)
湖南
成绩有效期:
从2005起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取消有效期限(含全国通用标准、我省划定的合格标准),在评审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2005年以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仍按原来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
成绩有效期: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贵州
成绩有效期: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精神,2009年将根据当年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对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
凡达到国家对各语种、级别、类别所确定的全国通用标准考生,其考试成绩在其等级适用范围内长期有效,但如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符合免试人员范围相应条件的,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外语测试合格成绩。对达到省内合格线的考生,发给由省人事厅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当年有效。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按2012年职称评审规定职称英语的成绩是允许重复使用的,但不排除以后职称评审条件调整后会的可能。
吉林
1.凡取得国家级A级证书的,无论何时取得,是否使用过,一律长期有效;
2.其他级别的证书,持证人在未达到证书可参评更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不受颁发证书时证书有限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3.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提供外语证书。
具体问题请与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咨询。
海南凡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以及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受有效期限制。我省将根据全国通用标准,结合本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确定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有效期为六年。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是什么?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吉林市因为职称伤人案,具备良好吉林市因为职称伤人案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吉林市因为职称伤人案,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吉林市因为职称伤人案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资格。
4、自由职业者、离岗创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5、职称申报不与申报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挂钩。
第十八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倾斜。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学习经历,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第二十条 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吉林市统计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统计管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私营企业和城乡个体工商户,外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经营的企业事业组织、港澳、台湾同胞和华侨兴办的独资、合资和合作经营的企业事业组织,基层组织、公民,我市在外地、港澳地区及国外举办的独资、合资和合作经营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都有依法按期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和按规定使用统计资料的权利。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第五条 各级人民 *** 应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自动化的建设,逐步实现远程数据传输自动化,完善远程通讯 *** 建设。第六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不得对行使统计职权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章 统计部门、机构和人员第七条 市人民 *** 统计部门主管全市统计工作,县(市)、区人民 *** 统计部门按分工管理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完成统计任务;
(二)制定统计规划和计划;
(三)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利用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
(四)审查统计调查计划、统计报表,上报统计资料;
(五)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公布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六)对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培训统计人员;
(七)管理城市和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
(八)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第八条 乡(镇)人民 *** 、城区街道办事处应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或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其职责是:
(一)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报表制度;
(二)贯彻检查并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按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乡(镇)、街道的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指导本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镇)、街道的统计台帐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乡(镇)、街道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
(五)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统计信息 *** 。第九条 统计人员的职责是:
(一)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二)管理本单位统计资料;
(三)根据统计工作需要召开有关调查会议,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统计资料;
(四)检查与统计资料有关的各种原始记录和凭证,纠正不实的统计资料;
(五)对统计资料进行整理、审核,并如实上报;
(六)反映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建议。第十条 大中型企业厂长任命统计机构负责人时,应挑选具有中级以上统计技术职称的人担任,综合统计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统计技术职称的人担任。第十一条 统计人员必须经县以上人民 *** 统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统计证》后,方可上岗。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 *** 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上一级人民 *** 统计部门的意见。具有中级以上统计技术职称人员的调动,应征求主管部门统计机构的意见。第十三条 市人民 *** 统计部门应设置统计检查机构,县(市)、区人民 *** 统计部门设专职统计检查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情况;
(二)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第十四条 统计检查员由市人民 *** 统计部门考核,报省统计部门审批,并发给《统计检查证》。
统计检查员调离统计岗位时,必须交回《统计检查证》。第十五条 统计检查员须持《统计检查证》依法执行统计检查任务,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被检查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期限对所查询的情况据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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